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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会须知

入会须知

2011年11月03日

    单位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依法取得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等;从事仪表行业制造、科研、教育、开发、经营和应用的合法企事业单位、个体工商户、办事处及其它经济组织;
    个人会员必须具备:从事仪表行业有一定声望或研究有一定成果的个人,以及长期从事仪表行业制造、科研、教育、开发和营销工作人士,均可申请加入本会。
会员入会程序:
    ㈠ 提交入会申请书;
    ㈡ 秘书处派员到申请单位实地考察了解,并提出初审意见;
    ㈢ 由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,并颁发会员证书;
    ㈣ 单位会员必须指派专人负责与协会的联系和沟通。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    ㈠ 享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    ㈡ 享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、批评以及监督的权利;
    ㈢ 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类活动;
    ㈣ 有权优先、优惠获得本会的各类服务;
    ㈤ 有权要求协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;
    ㈥ 有求助本会提供帮助的权利;
    ㈦ 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    ㈠ 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,服从行规行约,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;
    ㈡ 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的各项活动,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任务;
    ㈢ 积极主动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信息、资料和报表;
    ㈣ 按规定时限和标准缴纳会费。
会员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,并交回会员证书。
会员如果在两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本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,并通报全体会员。
会员严重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或本会章程、且给本会造成损失的,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,予以除名并公示。